近兩年商業地產的火爆又帶動了一個新的概念--城市綜合體,可以囊括商業、住宅、酒店、公寓、產業、旅游等各類地產形態的綜合體成為各地追捧的最新時尚標志。
中國的城市綜合體嚴格意義上來說,都不是城市綜合體,實際上交商業綜合體。因為國外城市綜合體形態本身是存在的,而且一定是有城市的功能或者社會的功能,在概念上也是叫混合型中心。中國做城市綜合體更多的是一種概念或者噱頭,而且更多的是處在為了拿到更優惠的土地政策再去平衡自己可售產品之間的資金關系才誕生的,基本上是開發商自身的商業功能做主導,并不具備城市和社會功能。
此外,城市綜合體的開發也存在很多誤區,目前業內普遍認為的城市綜合體其可售部分達到了70%,但這并不符合產業用地的要求。國外的綜合體不管是公寓、還是寫字樓基本都是持有型,很少有銷售類物業,從這個角度看中國的城市綜合體,已經處在相對混亂的狀態當中。目前有些政府也已經關注到這個問題,在優惠政策和土地審批方面也逐漸謹慎。
與此同時,雖然為了產品的區隔,城市綜合體在概念上會是一種新的詞匯,但人們會發現任何國家城市綜合體的核心元素都離不開商業,離不開零售,實際上他骨子里的所有專業的運作手法更多的還是購物中心的手法,其本質仍然是商業的購物中心的模式。